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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法律法规为儿戏安全风险完全失控 ——四川

 

7月12日晚,位于四川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四川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表示将在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企业违规,政府纵容酿成大事故

据了解,现已初步查明事故企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且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能力;地方政府安全红线意识不牢、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格,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7月12号晚6点42分,位于四川省江安县工业园区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这是自2012年河北克尔“2·28”爆炸事故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

恒达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江安县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工程。2016年4月,该公司取得江安县发改局批复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设计年产20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吨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

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在剖析事故问题时指出,事故企业目无法纪,唯利是图,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作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该公司应依法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才能建设;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并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制定试生产方案、开展试生产。但是从初步调查情况来看,事故单位完全无视法律法规要求,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安全风险完全失控。

违法违规建设,逃避政府监管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但2017年才开工建设的恒达公司距离长江的直线距离只有500多米,该公司三个车间平行设置,间隔只有13米,办公楼建于生产区,且违规设置员工宿舍。2017年7月,宜宾市安监局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补办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恒达公司仅在2017年12月补办了宜宾市安监局下发的安全审查意见书。2018年3月15日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在办理有关许可审批的同时,恒达公司拒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事故发生前,办公楼、分析室、烘干房、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库房、储罐区等主要建筑物已基本建成。

恒达公司采用的咪草烟和三氮唑生产技术,无正规技术来源,未经正规设计,分别由常州市道恩国际贸易公司和成都化润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工艺路线。技术提供方为保密隐瞒了部分化学品名称标识,更没有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技术负责人根据经验规划了生产装置和操作流程,对相关技术的安全风险不了解。二车间、三车间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设计和建设“两张皮”。

恒达公司在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消防水系统等安全设施均未安装,且没有制定试生产方案的情况下,就开始了试生产。事故发生时,该公司已获得了100余万元利润。自动化控制系统缺失导致每班均有十余人在反应釜周边进行人工操作。

招商引资的“大项目”,原来只是“草台班子”

我国法律法规对危化品企业,从选址开始,到建设、投产、运行、经营等全过程各环节,有着一系列严密而具体的规定。但从目前调查情况来看,恒达公司无法无天,漠视员工生命,视法律法规为儿戏,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该企业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能力,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经理层和各部门负责人只有口头授权,无正式任命文件,交接班时间随意,有关人员甚至在生产装置内交接班。

生产靠技术提供方技术员指导,恒达公司尝试打通生产工艺,摸索工艺参数,边生产边随便改变调整操作流程,并在车间随意堆放没有任何标识的化工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使用易产生静电的PP管输送易燃易爆液体物料。

安全环保部只有一名安全员,且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各车间也没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企业实际控制人无化工方面的学历和从业经验,对化工生产的风险没有任何认知。技术负责人仅掌握5-硝基间苯二甲酸等两种产品技术,也不具备安全生产等专业管理能力。二车间副主任罗某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程度,2月入职,6月被提拔为车间副主任。这次事故中死亡的19人中有16人是恒达公司操作工。这些人基本都是周边农村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缺乏化工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对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不掌握。

查清问题,追究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