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发布会?:三年内两次推选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9日讯(记者 何佳欣 李丹 胡旭阳)3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成都举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四川省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邀请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宋光辉,省西部开发办(攀西办)专职副主任邓超,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林,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廖蔚,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宋世贵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8年四川曾在全省推选了全面深化改革的40个典型案例,今年又遴选出35个典型案例,两者存在哪些区别与联系?省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宋光辉表示,所有的典型案例都具有四川特色,示范引领作用较强。
宋光辉介绍,本次评选的部分案例是2018年评选案例的拓展深化。比如,2018年评选的西南交通大学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三个转变”,这次评选出的全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就是在总结西南交通大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全省45家试点单位深化探索的经验成果。
此外,本次评选的部分案例是2018年评选案例的系统集成。比如,2018年评选的成都市新都区首创人民调解等级化多元化常态化机制、筠连县法院完善“四类案件”监管机制等案例,省法院通过系统集成相关基层探索经验,在全省对诉源治理改革进行系统部署、强力推进,主要内容就体现为本次评选的以诉源治理改革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从这两次案例评选的区别来看,可以用三个‘更加注重'来概述。”宋光辉介绍道,本次案例评选更加注重近年来的改革探索。“2018年的案例评选,主要目的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案例覆盖范围、时间跨度较大;这次案例评选更加聚焦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实践,尤其是最近两三年的探索创新。”
本次案例评选还更加注重基层一线的改革探索。本次评出的35个典型案例中,市和县级合计有30个,省本级的只有5个。将更多典型案例指标放到基层,就是要树立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的鲜明改革导向,最大限度调动基层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此外,本次案例评选更加注重运用推广。案例评审的重要目的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相关部门专门印发了文件,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要求各地、各部门互学互鉴。还将召开全省改革工作现场会,带动市、县两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活动,进一步放大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效应。
宋光辉表示,下一步,四川将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围绕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畅通经济循环、扩大需求、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改革,把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新时代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动力支撑。(记者 何佳欣 李丹 胡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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