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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环保督察典型案例丨攀枝花市钒钛高新

 

4月28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公开曝光第二批典型案例。

2021年4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攀枝花市督察组调查发现,钒钛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部分企业在金江镇渔塘社区马店河组非法倾倒尾矿渣,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

尾矿渣堆体紧邻金沙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一、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内唯一以钒钛金属材料产业为依托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内聚集有13家选矿企业,主要从事钒钛磁铁矿洗选加工,每年产生大量洗选废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尾矿渣大量非法倾倒,无有效“三防”措施

二、存在问题

(一)非法倾倒洗选尾矿渣。2017年以来,攀枝花钒钛高新园区内的攀枝花得亿工贸有限公司、盛亿鑫工贸有限公司等钒钛磁铁矿洗选企业,不按工业固废规范贮存、处置要求,擅自将大量尾矿渣倾倒至金江镇渔塘社区马店河组尚未启用的规划物流用地。督察组初步查明,非法倾倒的尾矿渣约5万立方米,占地约1.1万平方米。堆放场所无用地、环评等行政审批手续,属非法倾倒,且倾倒场所无任何有效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二)故意掩盖违法倾倒行为。督察组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可疑点位后,对比卫星地图历史影像,发现该点位近年来持续存在非法倾倒行为。后续现场核查发现,违法企业在督察组进驻前期采取部分区块表面覆土,沿路大门铁锁紧闭的方式企图掩盖违法事实。

(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非法倾倒点距金沙江直线距离约200米。检测显示,堆场尾矿渣含有砷、钾、铁、钛等金属元素,长期富集将对土壤、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因倾倒点体大量多,地质稳定性差,易造成滑坡、流失、渗漏,严重威胁金沙江水环境质量。

在非法倾倒区域覆盖新鲜土层,企图掩盖违法事实

三、原因分析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国、省高位推进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态势下,对辖区生态环境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作为不够,对长期存在非法倾倒行为若明若暗,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不到位。

管委会下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监管缺位,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属地环境网格化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盲区和死角,导致不法企业趁虚而入。

得亿工贸有限公司、盛亿鑫工贸有限公司等相关生产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丧失,法律意识淡薄,长期倾倒、逃避监管,违法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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