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动物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在动物养殖过程中,动物疫病发病几率、投入品使用、出栏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关乎着肉食品安全。因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开展,应从基层做起,不断强化执法宣传,加大投入,提升基层监督执法能力,从而从多个方面入手,降低因防疫、卫生问题引起的动物疫病发病率及传染率,规范畜牧投入品经营与使用,强化动物出栏检疫和屠宰环节检测,推动动物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官方兽医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按照国家动物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众所周知,很多地方官方兽医并不是执法人员,这些人员并不具备实际的执法资格。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内容较多,但岗位上的执法人员人数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要求,工作负荷较重,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要从事动物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原本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兽药饲料执法、生猪屠宰监管、“瘦肉精”整治等工作,也委托给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所以,基层动物监督机构承担着从养殖到屠宰的全链条监管过程,基层养殖场户点多面广,养殖防疫与卫生条件参差不齐,生猪私屠窝点多且隐蔽、假劣兽药饲料层出不穷等问题,给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

1.2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环境不良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所面对的就是最基层的养殖户,这部分养殖场户及畜产品生产经营者大多文化水平较低,且大部分对关于动物防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知之甚少,缺乏系统全面的学习,这就致使他们的法制意识淡薄:部分养殖场,特别是农村散养户,对动物检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逃避检疫的现象时常发生;担心强制免疫影响生猪生长或蛋鸡产蛋,因此部分养殖场户拒绝强制免疫。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实践中,特别是在每年春秋两季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管过程中,很多养殖户中都存在不施加畜禽标识的问题[1],原因就在于养殖场户反映加挂耳标的动物互相撕咬,影响动物生长发育;另外,基层农村生猪私屠窝点多且隐蔽,违法屠宰时间一般在凌晨,且相对短暂,因此很难查处。基层群众缺乏守法经营意识,导致执法环境不理想,影响执法效果。

1.3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强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应当严格遵循有关部门的规定,而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水平是保障基层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而事实上,由于基层人员大多工作在基层且分布较广,很难集中进行监督和管理,这就给部分执法人员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无视规章制度,甚至抱着天高皇帝远的态度,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未能依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开展执法工作,加上基层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执法任务大,面对的监管对象素质偏低,导致基层人员在执法当中面对着较大的压力和复杂的情况,例如执法人员不能深入养殖企业进行细致的检查和管理,仅依靠企业或养殖户呈送的一些文件或资料审核就草草了事[2],甚至个别执法人员与养殖场户互相包庇、蒙混过关,使得各项规章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部分执法人员岗位责任感不强,专业能力也跟不上工作需求,无法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

2 提升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的对策

2.1 强化执法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相关部门可以充分借助网站、广播、群组等媒介,积极开展关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明确、清晰的公示,以此来提高群众对于动物检疫、生猪屠宰等工作的正确认识;此外,要加强与广大养殖场户、动物屠宰加工企业、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等的互动交流,对这部分人员的工作加强管理。通过广泛宣传,使管理者依法行政、生产经营者遵纪守法、消费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改善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较重,而且直接接触基层一线,对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素质等都有较高要求,因此,要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强化社会主义价值观,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要强化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以案说法,夯实法律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展现出更加专业、亲民、廉洁、高效的职业形象。组织开展技能大赛、执法演练、案卷评查等活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以上手段,有效提高队伍职业素质和业务素质。